贏家智富旅遊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致力保障閣下的個人私隱及資料安全。本公司確保在收集、保存、使用及轉移的個人資料的政策及措施均合符香港法例第486 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本聲明在政府法規新要求下,事前可在沒有預先通知之情況,不時作出修訂。本聲明一概以中文為準,請參閱以下私隱政策聲明。

(1)本公司所收集的個人資料
為了本公司不時向閣下提供產品或服務,本公司將(從本公司主頁或客戶之申請)收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閣下提供予本公司的個人資料:
a.個人資料,如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或個人身份證明資料;
b.聯絡資料,如電話號碼、電郵地址、郵寄地址及傳真號碼;
c.商業資料,如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公司電話號碼和公司電郵地址;
d.旅遊詳情,如航班資料、目的地聯繫資料、所選航班和酒店;
e.信用卡資料,如信用卡號碼、持卡人姓名、賬單郵寄地址及信用卡到期日;
其他因提供特定服務予閣下而需向閣下收取的個人及聯絡資料。如因提供資料不足,本公司將無法提供閣下所需之特定服務。如閣下尚未年滿18歲,閣下提供個人資料予本公司前,須事先得到閣下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2)收取及使用個人資料的用途
本公司可能使用和保留閣下的個人資料作以下用途:
a.安排和處理閣下向本公司或透過本公司作出的預留要求和/或預訂旅行服務;
b.辦理閣下要求的任何付款指示,包括與第三方核實閣下的信用卡、銀行卡、PPS繳費靈、銀聯、微信支付或支付寶的帳戶資料或其他與本集團業務運作上提供有關服務的第三者;
c.就閣下的帳戶,預留要求和/或預訂旅行服務向閣下匯報有關狀況;除上述用途外,如未經閣下事先同意,本公司不會在其他情況下明知或故意使用或分享閣下提供的個人資料。

(3)資料保安承諾
除上段所述,閣下的個人資料,不論如何儲存,只能由我們的員工或被授權的承包商存取。本公司對所有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員工和承包商將作出指示,需按照本私隱政策聲明進行其工作。

(4)資料保存
在根據任何適用的法例、法規或合約規定前提下,本公司會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確保個人資料的保存時間不超過將其保存以貫徹該資料被使用於或會被使用於的目的(包括任何直接有關的目的)所需的時間。